信息网_资讯网

经典美文联系我们

广西资讯网 > 热点信息 > 正文

广州市场监管局解答化妆品备案检验相关问题

网络整理 2023-11-29

  11月24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第四十九期和第五十期,详细回答了化妆品备案检验相关问题。备案检验项目包含: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人体功效试验等。值得注意的是,驻留类产品理化检验结果pH≤3.5或企业标准中设定pH≤3.5的产品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宣称祛痘、抗皱、祛斑等功效的淋洗类产品均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产品,应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试验。当存在不同浓度、不同配比等与安全性相关的不同使用方法时,需对每一种情况均进行相关的人体安全性检验。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Tags:[db:TAG标签](659915)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广州市场监管局解答化妆品备案检验相关问题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